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處分機關:台北市國稅局北投稽徵所
當事人: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0/05/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因本公司欠繳稅捐及罰鍰,故遭國稅局北投稽徵所對本公司台南山上廠和臨廣廠之資產
限制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4.處理過程:
因本公司台南市東寧路取銷買賣,故向國稅局申請退稅留抵。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主管機關規定和相關法令辦理撤銷限制轉讓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