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
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
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
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上
半年度對持股超過20%而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58,361仟元及
15,481仟元,係依被投資公司自編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評價,並分別認列投資淨收
益24,504仟元及11,719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
資損益,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
有所調整時,對財務報表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
當表達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
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情形。
此 致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南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張 蔚 誠
會 計 師:謝 婉 麗
證期會核准號碼:(79)台財證(一)第31833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