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博文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國鑫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長
(2)穩穩全球整合行銷(股)公司董事長
(3)國璽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選任日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