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淵遠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所有出席董事均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淵遠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琨詰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北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TCO防磁片及各種電磁波防護元件等新型電子元器
件與耐高溫絕緣材料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將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