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本公司八十七年度決算書表已編竣,敬請 承認案.
說 明:本公司八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
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主要財產目錄,業經資誠
會計師事務所林億彰.洪麗蓉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報
告書,及經監察人審查通過,敬請 承認.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本公司八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案.
說 明:1.本公司擬先由八十七年度盈餘作分配.
2.由八十七年度稅後盈餘提列法定公積10%及1%為員工
紅利,其發放辦法由董事長核定.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2.本盈餘轉增資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另訂配股基準日,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50股.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由原股東自行併湊足之,
逾期未併湊者依法改發現金,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
4.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
行股份相同.
敬請 決議.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請 審議.
說 明: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
50,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採溢價發行,以記名式
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 計500,000股由員工
認購.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出10%計
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申購.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主辦此次現金增資案,並呈報證期會核准後發行
3.其餘80%計4,0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敬請 決議.
決 議:本案經否決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