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美國Numoda Corporation;美國賓洲法院、美國加州法院。
2.事實發生日:99/06/2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台北時間99/06/21正式收到美國Numoda Corporation
(本公司原委託臨床服務公司)向美國賓州法院提起訴訟,但尚未檢附具體訴訟內容以及
求償金額。本公司為保訴訟權益已同案向美國加州法院對於美國Numoda Corporation
提出訴訟求償,並訴請本公司可能因此事件所遭受之相關可能損失。
4.處理過程:本案已經進入訴訟程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由於本公司進行中之臨床試驗服務已於99年5月
移轉至Clinlogix公司,經評估目前對於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案已委請律師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日後將視影響狀況,依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