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天津市濱海新區衛生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天津市濱海新區衛生局簽定合作意向書,
雙方將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合作發展創新的社區醫療服務模式,濱海新區希望馬光
將新加坡和台灣成熟的社區醫療服務模式、管理經驗、資訊科技引進濱海新區。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有正面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在濱海新區建立現代化的民營連鎖醫療網,馬光短
期目標預計在濱海新區先行建立10家社區門診中心試點,長程目標是設立30至50家
以上社區連鎖門診中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