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100/04/11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訂定董事選舉辦法。
(6)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臨時動議
(1)因配合事務所內部作業及人員調整,更換民國九十九年度第四季財務報表簽證
會計師案,提請股東會追認。
(2)任何一位董事,有權代表公司簽署用印,執行本次股東會決議有關之文件;任
何一位董事、公司秘書、公司登記處、股務代理機構有權代表公司執行本次股東會
決議之有關事項;任何一位董事、公司秘書、公司登記處、股務代理機構於本次會
議前關於本次股東會決議事項已為之行為,提請股東會追認。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