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9/12/07
3.報導內容:健亞(4130)生技昨(6)日表示,與日商武田藥廠纏訟多年的藥品專利
訟訴,日前高等法院已裁決,判決武田須賠健亞5,000萬元,這是今年東洋與美商禮來
藥廠專利訴訟達成和解後,第二項本土藥廠占上風的案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案為本公司98年3月贏得”專利”訴訟(最高法院
三審定讞)後,對武田所提起之損害賠償訴訟;業經”智慧財產法院”二審裁定,本公司
勝訴,武田應連帶給付本公司新台幣伍千萬元賠償。唯至今尚不知武田是否提起上訴,
該案尚未定讞,致賠償金額無法確定。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