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07
2.公司名稱: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強化分割後新設「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結構,發揮經營效益,創造股
東權益,本公司於民國99年10月7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得於分割變更登記完成日
起一年內處分因分割所取得49%以下之「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2)依國際新藥研發慣例,透過合併、分割、轉讓等程序,可加速實現新藥研發之價值及
平衡新藥研發之風險。本公司處分部分股權,除可使投資價值提前實現外,所持有「泉
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仍可分享其新藥研發之具體成果。
(3)處分股權相關事項,由董事會依據法令全權處理之。處分對象暫定為創投基金、法人
、自然人。處分價格及決定方式合理性說明,擬依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洽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評估報告,及會計師就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於公
平價格範圍內,授權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