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央研究院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8/30~102/08/2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同意將「全人類抗體庫」提供中央研究院進行相關研究,其研究成果本公司有優
先專屬授權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快速併進發展國際化抗體新藥,為股東創
造更大之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已建構完成6X10的十次方株全人類抗體庫,除供給本身篩選抗體新藥外,為發
揮本抗體庫最大價值,本公司與科研、學術界展開策略合作,由本公司提供抗體庫材料
與科研、學術界共同進行抗體新藥與關鍵技術開發研究。
(2)本合作案所取得之研究成果專屬授權權利,歸中天生技所有。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