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30
2.公司名稱: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2010/03/30)接獲衛生署通知,同意新增台北榮民總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等三家醫學中心為Herbiron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醫院,以進行
Herbiron新藥申請供查驗登記用藥品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計畫案。本案係於2009年8月獲
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0980325123號函)同意本案於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萬芳醫
院及臺安醫院進行收案。
(2)Herbiron為本公司自行研發之新藥,業經嚴謹之臨床前細胞及動物試驗証實其安全性
療效。本臨床試驗案針對患有缺鐵性貧血之停經前婦女,評估Herbiron提昇其血色素,
及減緩經期疼痛之療效及安全性。
(3)Herbiron已於2009年第4季起,於包括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萬芳醫院及臺安醫院
等試驗中心展開受試者收案,收案進度順利;現新增台北榮民總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
院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以更為加快整體試驗收案進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