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01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864,815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8,648,1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本公司因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轉換
、行使贖回權作業或現金減資作業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各股東之配股
數因此有所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本公司自99年5月28日股東常會起至99
年6月23日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發行新股共計為456,3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轉增資金額為新台幣4,563,070元,連帶影響本公司現金減資案之減資比例、
減資前後實收資本額等,故依此決議調整「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之增資前後實收資本額及各股東之配股數。
(2)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之股數,
每仟股配發擬調整為99.07073815股,發行新股4,864,815股,合計新台幣48,648,15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91,044,590元,增資後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539,692,740元,則新股發行後之已發行股份總額為53,969,27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行合併拼湊成壹股配發之,並於配股基準日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登記,不足部份按面額折發現金,其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本公司資本規劃。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第十二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除權基
準日為民國99年10月11日,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