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01
2.原公告申報日期:99/04/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減資金額:新台幣122,761,160元。
(2)消除股份:12,276,116股。
(3)減資比率:20.149796465%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86,481,520元。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如因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轉換或行使贖回權作業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時,前述實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現金等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動緣由:茲因本公司自99年5月28日股東常會起至99年6月23日止本轉換公司
債轉換普通股之發行新股共計為456,3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轉增資金額為
新台幣4,563,070元,連帶影響本公司現金減資案之減資比例、減資前後實收資本
額等,故依此決議調整「本公司現金減資案」之減資前後實收資本額、減資比例
及每股換發股數。
(2)調整後減資比率:20.000001629%
(3)調整後實收資本額:491,044,590元。
(4)原股東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按減資比例分別
計算,每股換發擬調整為0.79999998371股(即每仟股減少200.00001629股,全部採
無實體發行),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
額按比例發放現金替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壹
股之畸零股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該等畸零股。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第十二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基準日為民國99年7
月22日,並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變更登記;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擬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處理減資換票作業計畫相關事宜,並訂定減資換發股票之最
後交易日、停止交易日期、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新股上櫃日等時程,屆時將依
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