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0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現金股利:為落實公司股利政策及考量長期資本規劃,
並因應主管機關之要求,本次擬以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3元,提撥股東紅利
總計新台幣39,171,010元,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股利,
統由太平洋醫材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承受之,
本次盈餘發放股東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記載各股東持有之股數每壹仟股配發新台幣1,300元。
二、股票股利:為充實營運資金及落實平衡股利政策,
擬以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配發20股,發行新股
602,630股,合計新台幣6,026,3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
各股東持有之股數,每仟股配發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合併拼湊成壹股配發之,並於配股基準日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不足部份按面額折發現金,
其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
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7,000,000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1,300,000元,
員工紅利、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均以現金發放,俟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分配之。
二、本次股東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或配息除權基準日分配之。
三、若本公司於配股或配息基準日前有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或認股權人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利,致影響本公司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之配股總數或配息金額因此有所變動者,提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本次配息、配股與增資計劃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
核定變更時,提請股東常會合併授權董事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