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第十屆第七次董事會訂定九十三年第四季員工認股權憑證
換發普通股暨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之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165號函及
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止,
債權人累計行使205張公司債請求轉換,轉換票面金額為新台幣20,500,000元,
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6元,轉換為普通股共1,314,101股,並轉增資發行
新股1,314,10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依據財政部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10135908號函及本公司
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本公司九十三年第四季認
股權人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3,000單位,認購股數為30,000股
每股認股價格新台幣10元,則繳納認購股款為新台幣300,000元,
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三.本次九十三年第四季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暨九十三年度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訂為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四.本公司因九十三年第四季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暨九十三年度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發行新股共計為1,344,101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轉增資金額為新台幣13,441,010元,
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7,874,45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301,315,460元,則新股發行後之已發行股份總額為30,131,546股。
五.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