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4/2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98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已
募集完成20,0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
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現因期限即將屆滿,考量資金籌措時點及公司目前
狀況,對於未發行之10,000,000股於剩餘期限內不再辦理私募。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