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16,120,73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12~100/10/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85~16.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年7月4日至9月3日買回股數1,839,000股。
97年9月19日至11月18日買回股數4,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7年7月4日至9月3日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839,000股,未執行完畢原因:
於預定買回期間,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略。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一00年08月11日董事會議事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一、轉讓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二、受讓人資格:凡本公司員工,包括子公司員工及由本公司借調至關係機構人員
在內,於認股基準日到職滿一定期間或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者,得依本辦法第五條
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三、轉讓期間: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四、轉讓價格: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轉讓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之七折為轉讓價格,若轉讓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七折價格低於原實際買
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則以原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
以下四捨五入)。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
比率調整之。亦得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
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與員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7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3.34%,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優盛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0.85元至每股16元,
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
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
總金額按每股16元計最高為8,000仟元,依據該公司100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顯示,
保留盈餘為288,288仟元及股本溢價109,280仟元,減除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盈餘56,398仟元
及特別盈餘公積25,050仟元,合計為316,120仟元,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大華證券承銷商認為並無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