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葉禾庠
董事:劉志平
董事:黃瓊玉
董事:Morten Gunnar Brunvoll。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葉禾庠董事:本公司董事長。
劉志平董事:本公司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葉禾庠董事兼任:
(1)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之董事兼法人代表。
(2)上海健保貿易有限公司之監事。
劉志平董事兼任:
(1)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之董事。
(2)上海健保貿易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外崗鎮滬宜公路60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設計、製造及銷售普通診察器械、醫用電子儀器設備、
物理治療設備、臨床檢驗分析儀器、負壓吸引裝置、醫用制氣設備、吸入器、體重計、
心跳計、計步器及其零配件。
上海健保貿易有限公司:電子血壓計、電子體溫計、血糖儀、血糖試紙及相關零配件
之批發及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