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09
2.公司名稱:優盛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
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
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9號12樓,
電話02-2659-7888,分機601。
(2)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一百年四月七日
至一百年四月十八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百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五時,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3)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
條之一規定辦理。
(4)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附帶決議,符合提案條件之股東如
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
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