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5元。
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75元。
合 計:每股配發1.5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員工股票紅利1,220,000元及員工現金紅利1,138,500元。
擬配發董監酬勞1,569,512元。
(2)擬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總股數占盈餘配股總股數之比例:5.1224%
(3)擬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2.85元。
(4)本次分配優先分配92年度盈餘。
(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
(6)本次現金股利分配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