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22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5月30日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章案-變更公司名稱,
並經臺北市政府100年6月7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42411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
名稱由「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變更為「BenQ Medic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董事會訂定公司更名及換股作業計畫:
本公司已於興櫃市場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37,4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374,670,00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
交付。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
為100%;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股票換發日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7月19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7月20日至100年8月1日。
(3)有價證券全面換票基準日:100年7月24日。
(4)全面換發有價證券並於同日興櫃買賣日期:100年8月2日。
(5)舊有價證券終止興櫃買賣日期:100年8月2日。
自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興櫃開始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
之標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