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員工紅利暨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102,58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1,025,8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768,908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盈餘轉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2)資本公積轉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
算,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
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
畸零股份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健全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配發之股利,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及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比率
發生變動,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