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於92年9月22日起調整。
內容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目前轉換價格為16.5元,依其發行及轉換辦
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如遇本公司發放股票股利致已發行普通股股數增加時,以無償配
股基準日為轉換價格調整日。
二、本公司92年度增資發行新股,於92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及6月18日之股東常會通過
以未分配盈餘28,056,110元(含員工紅利1,838,6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發行
新股2,805,611股,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7月24日台財證一字第
0920133521號函核准發行新股在案,故依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
換價格自92年9月22日起,由新台幣16.5元調整為新台幣15.4元(計算至角為止,分以
下四捨五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