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1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1,751,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10/17~100/12/1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6.00~27.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買回期間:970915至980312,實際買回:1,060仟股,並註銷 。
買回期間:1000826-1001004,實際買回:1,000仟股,尚未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略,
故第5-7次庫藏股買回執行率分別為66%、33%及8%,未完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0年10月14日第6屆第9次董事會會議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8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2.3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就此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區間計算,對該公司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等項目之影響均在合理範圍內,
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每股價格16元至27元之間,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