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0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 擬議配發股東股票股利 :$19,446,590元(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2) 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 :$38,893,180元(暫定每股新台幣1元)
(3)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 :$1,861,900元
(4) 擬議配發董監事現金酬勞:$1,861,9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擬以九十三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58,339,770元,
其中新台幣19,446,5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另現金
股利新台幣38,893,180元,原股東每仟股配發1,000元。
(2) 員工紅利新台幣1,861,9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依本公司所訂定之員工分紅
作業辦法,授權董事長分配之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
(3) 本次盈餘暨員工紅利合計新台幣21,308,4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130,849
股,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準後將另行決定配股基準日,
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4)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5) 本次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6) 如嗣後因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每股配股率及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
理。
(7) 本次增資之相關發行細節,若因主管機關之要求或為因應實際情況需變更
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8)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186,19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8.74%。
(9) 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