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93/10/12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聯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聯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美吾華等人(佔發行股份90%)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博登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並不影響本公
司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本公司擬與聯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作計劃,以提昇雙方公
司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有效結合雙方發展產品之技術與經驗。
(2)充份利用及整合暨有通路。
(3)整合財務資源,充實營運資金,提升資源使用效益。
(4)人力資源有效運用,促進整體營運效率。
(5)取得關鍵技術,合作開發新產品。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預期雙方合作後對本公司每股淨值有正面的效益,對於每股盈餘則須等到
合併效益顯現後,預計將會有正面的影響出現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以聯安公司1股換發本公司1股之比例2.計算依據: 係參考專業
鑑價機構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雙方公司之企業歷史、經營
績效、財務狀況、未來產業前景、企業所處之地位、經營管理團隊之專業
能力及無形資產等指標進行衡量與評估,所出具之聯安公司及本公司之企
業公平市價評價報告,而議定合理之換股比例,並已取得致遠會計師事務
所賴明陽會計師出具之股份轉換換股比率合理性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訂換股基準日為民國94年1月24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懷特新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內容:
天然植物、中草藥成分、萃取分離技術、生化科技之研發
中草藥、原料藥及化學藥品之研發
醫藥品之顧問服務
2.聯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內容:
營養補助食品研發與銷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