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40,898,485元,每股配發1.8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項股利將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息基準日辦理發放。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俟經股東
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得調整配息率之相關事宜。
(3).99年度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擬發放12,966,097元,董監酬勞擬發放2,593,219元,
和已費用化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金額相同。
差異原因:不適用。
差異金額之處理: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