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5元;
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息除權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
3.其他應敘明事項:
93年度稅後淨利為110,728,641元,除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11,072,864元及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12,650,923元外,發放股東股利60,400,000元,其中發股票股利
30,200,000元及發現金股利30,200,000元,另員工紅利發股票4,800,000元、現金
568,889元及董監事酬勞1,342,222元。
上項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設算每股盈餘為1.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