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2/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純瑩,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擔任東曜藥業有限公司之總經理兼執行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99/12/28開始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董事全數出席,及出席董事全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純瑩,總經理兼執行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東曜藥業有限公司之總經理兼執行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工業園區翠園路151號301-302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抗癌劑之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