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3
2.公司名稱: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暨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
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
(一)除息基準日:100年08月05日。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08月01日起至100年08月05日止。
(三)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0年07月11日起至100年08月05日止。
(四)除息交易日:100年07月28日。
(五)調整前之轉換價格為新台幣101.2元
(六)調整後之轉換價格為新台幣98.4元
(七)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自100年08月05日開始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轉換價格之調整,已於100年06月30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
依公式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