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50元,依本公司截至100年02月28日止流通在外之普通股
股份102,983,952股計算,合計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57,459,880元,俟本次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辦理現金股利分派之相關
事宜。惟如嗣後因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及買回本公司股份
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每股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
者,授權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本議案配發之金額及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
息率;另現金股利計算至元,以下捨去,本次現金股利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列
入公司其他收入。
3.其他應敘明事項:99年度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擬發放19,207,381元,董監酬勞
擬發放9,603,6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