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醫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之每股發行價格等相關事宜(訂定發行價格)

股票代號:4104 佳醫
發布時間:2010-10-2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之每股發行價格等相關事宜(訂定發行價格)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10/28 2.發行股數:普通股7,75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77,500,000元 5.發行價格:78.00 6.員工認股股數:1,162,5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75%,計5,812,500股,每仟股可認購61.033905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775,000股 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壹股 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公司為鞏固醫療相關產業通路,擬轉投資設立佳醫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及透過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在中國上海與國藥控股公司 合資設立御佳醫療咨詢有限公司,以拓展國內及大陸醫療相關產業。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9/11/10 13.最後過戶日:99/11/0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11/0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11/10 16.股款繳納期間:99/11/12至99/11/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 規定,本公司將於訂立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專戶存儲價款合約書之日起二日內, 將另行公告相關規定事宜。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於簽訂合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於簽訂合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75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5485號函申報生效。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金額、發行價格暨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 機關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 在合於法令的前提下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