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4/19
2.公司名稱: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十一屆第十六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案由:通過九十八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依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
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權期間為99/04/02~99/04/12
截至99/04/12止,並無持股1%以上股東提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