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8
2.增資資金來源:98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305,06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3,050,6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持有股份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分,一律按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為普通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未來業務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增資案配股(息)基準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由董事會另訂
定之。
(2)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時授權董事
會辦理。
(3)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或將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因員工認購憑證之行使及特
別股轉換為普通股而發行新股時,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請授權董事
會依本次股東會決議之普通股擬分配盈餘總額,按配息與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實
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調整分配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