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4/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芳全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芳全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YUNGRAY INVESTMENT CO., LTD.
(英屬維京群島永瑞投資有限公司,名稱暫訂)董事、湖北永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稱暫訂)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YUNGRAY INVESTMENT CO., LTD.(英屬維京群島永瑞
投資有限公司,名稱暫訂)地址:英屬維京群島
湖北永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訂)地址:湖北省天門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YUNGRAY INVESTMENT CO., LTD.
(英屬維京群島永瑞投資有限公司,名稱暫訂)營業項目:買賣、投資及其他相關業務
湖北永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訂)營業項目:生產飼料添加劑及輔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