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15
2.公司名稱:合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合勤科技基於充分發揮自有品牌業務與專業代工業務獨立經營之效能,合勤科技
業於民國99年10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企業併購法」第32條之規定,以分
割方式,將合勤科技產品事業群之相關營業分割予新設公司「盟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合勤科技產品事業群其權利義務自分割基準日(預定民國100年1月1日)
起,由盟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合勤科技依據公司法第73條、第74條、第319條及企業併購法第32之規定辦理及公
告外。就上開分割決議,特此分別通知各債權人, 貴債權人有異議者,請於公
告日起至99年11月16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就此分割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
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表示
異議,俾憑處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
合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朱順一
地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創新二路6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