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公司名稱:海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2月09日臺證上字第1000003733號
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99)年上半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銷貨集中於華碩集團之緣由、風險及因應措施,暨有無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不宜上市情事之評估。
3.前母公司海華開曼授予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嗣後由不具公司員工身分者以參與
海華開曼公司現金增資之方式先行執行員工認股權,並有提前移轉持股予員工之情事,
其原因、合理性及適法性暨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執行情形: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
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