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7
2.公司名稱: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0/9/7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員工及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
催告繳款期間自100年9月8日至100年10月11日止。
(2)尚有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行辦理繳款事宜,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12樓,電話: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