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NT$83,115,553元
(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配發NT$2.024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9/01
5.最後過戶日:100/09/0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0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09
8.除權(息)基準日:100/09/0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最後過戶日100年9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0年9月2日
(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親臨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80台北市大
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7719-88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
以100年9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2)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0年9月26日。
(3)現金股利配發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款合
計數,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全權處理(匯至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帳
戶)。
(4)若未來因本公司於除息基準日前,因買回庫藏股、轉讓庫藏股或行使員工認
股權等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按實際參與分配
股數調整股東配息比率。
(5)以上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或修正或為因應法令(客觀環境)修訂,須予
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