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2/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通過之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7,000,000股案,
於決議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已執行並發行2,200,000股,因配合本公司資金需求,
所剩餘未發行4,800,000股將不再繼續分次辦理,並於本次股東常會上提案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