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0/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總經理 張永哲
財務長及資深副總經理 康美雪
副總經理 許志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總經理:張永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圓展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圓展100%持有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圓展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武寧南路488號智慧廣場1509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計算機系統集成,無線視頻電子產品,多媒體系統軟件產品及相關設備研發,設計,製作,
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0.1圓展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