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31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函公告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1
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盈餘轉增資每股配發0.3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合計每股配發0.8元,並於99年股東常會提請討論。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本公司辦理增資或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本公司新股等因素,
影響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可參與分配股利之股數,致股東之配息率及配股率
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2)前項現金股利與增資配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有關增資基準日
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3,200,000元,董、監事酬勞399,000元。
(4)前述擬配發員工紅利之金額較98年度帳上估列2,400,000元多800,000元,
以及擬配發董、監事酬勞之金額較98年度帳上估列300,000元多99,000元,
該差異數將俟股東常會決議分配金額後,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99年度之損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