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達電腦)
(2)法院名稱:智慧財產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裁判案號99年度民專訴字第227號
2.事實發生日:100/10/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於99/12/07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本公司型號「PAPAGO!R6600」
之多功能聲控導航機產品與其他一切侵害神達電腦所擁有之中華民國第I280526號
(自動切換導航地圖顯示模式之方法)及第I268432號(多功能導航系統及其方法)發明
專利權,並向本公司求償新台幣柒佰萬元整。
4.處理過程: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審判決結果本公司勝訴;
原告(神達電腦)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判決結果本公司並無侵權行為,發布重大訊息,
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