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陳友安董事
二.許文董事
三.蕭宗啟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陳友安董事:
(1)盈正豫順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負責人
(2)盈正豫順海外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負責人
(3)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
(4)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二.許文董事:
(1)JOINT REWARDS TRADING CORPORATION董事/兼任負責人
(2)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總經理
(3)ABLEREX CORPORATION董事/兼任負責人
(4)愛普瑞斯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負責人
(5)ABLEREX ELECTRONICS (S) PTE. LTD.董事/兼任負責人
(6)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負責人
三.蕭宗啟董事:
(1)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營運長
(2)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6/9~103/6/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陳友安董事
二.許文董事
三.蕭宗啟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1)陳友安擔任董事長
(2)許文擔任董事/兼任總經理
(3)蕭宗啟擔任營運長
二.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
(1)陳友安擔任董事
(2)許文擔任董事/兼任負責人
(3)蕭宗啟擔任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一.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蘇州市吳中區旺吳路36號)
二.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 (北市海淀區藍靛廠東路2號院2號樓1單元9C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一.盈正豫順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產銷不斷電系統及太陽能轉換器)
二.愛普瑞斯電氣(北京)有限公司 (銷售不斷電系統及太陽能轉換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均為本公司對外轉投資公司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之公司,故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董事皆無持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