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783,018,500元(每股5.5元)。
(2)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4,236,700元(每股0.1元)。
(3)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即每股無償配發0.4元。
(4)合計每股配發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紅利新台幣109,888,000元。
(2)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5,300,000元。
(3)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4)本股利分配案俟提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備後,授權董事會
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5)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及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
權憑證行使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