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華 重大訊息 - 媒體澄清

股票代號:3622 洋華
發布時間:2010-12-02
主旨:媒體澄清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1版 2.報導日期:99/12/02 3.報導內容: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日指出,洋華光電因疑似非法雇用陸勞、 資遣本勞,勞委會已經在11月19日發函洋華,要求在1個月內說明,如 證實洋華本勞屬非自願離職,勞委會將裁撤洋華現有外勞配額,...,民 進黨立委田秋蓳1日亦再邀請洋華工會常務理事羅彩鳳到立院現身說法 ,...而洋華副總更曾對他們嗆聲「請1個台灣人,可以請2個大陸人,3個 越南人」,...,她並表示,公司不給加班費,後來雖補差額,但要簽薪 資改變同意書,薪水反而降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陸訓員工事件,已在司法調查階段 至於資遣本勞事件,本公司一切依法行事,亦將於期限內回函勞委會說明。 羅彩鳳並非洋華工會常務理事,在立法院之所說情事完全無中生有顯與事實 不符,其惡意打擊公司形象之行為,本公司將針對其不實之言論採取法律行動。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