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第A14版
2.報導日期:99/04/30
3.報導內容:
...洋華今年股東大會還要提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條款,指派董事陳勝輝轉任台灣適而
優公司的董事。但台灣適而優仍洋華轉投資事業,營業項目也是電線電纜與國際貿易,
也是與台電做生意,洋華與做相同業務的公司合作,豈非可疑?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台灣適而優公司為本公司為因應國內推動關鍵零組件國產化之政策,而與日本viscas公
司共同技術合作成立之公司,本公司占台灣適而優公司51%之股權,其主要業務為生產
電線電纜附屬器材關鍵零組件中的橡膠組件,為本公司機電事業群生產產品時所必需之
關鍵零組件;本次為因應本公司內部營運調整,而改派陳勝輝董事擔任法人代表人,並
於99/4/30股東會同意解除禁業競止之限制,而無該媒體轉述朱維立所指”洋華與做相同
業務的公司合作,豈非可疑?”之處。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對發表不實言論之個人或媒體保留法律追訴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