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天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股票代號:3617 碩天
發布時間:2011-02-17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181,518,99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2/18~100/04/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4.00~98.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5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臨時動議: 第一案:擬議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股份案,提請 討論。(郭瑾董事提) 說 明:1.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 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 註銷作業。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94,000,000元整。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民國一○○年二月十八日至民國一○○年四月十七日止,預計 買回3,000,000股(即3,000張),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752%。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單價新台幣44元至98元之間,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3.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79,954,000股,本次擬買回註銷之股份僅佔目前 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3.752%,且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股份註 銷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依規定本公司於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同意出具之聲明書內容詳如附件三。 4.謹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六席)同意列為臨時動議之議案討論,並於討論後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六席)無異議照案通過。另主席徵詢列席監察人(二席)對本案列 入臨時動議討論及其決議結果,列席監察人皆無異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年二月十七日第五屆第二十六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75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34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席均同意本次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郭 瑾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承銷商認為本公司本次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 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之影響有 限,尚不致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