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土城市中央路4段51號1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民國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
3.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選定五年免稅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6.擬發行低於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7.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8.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規定公告載明受理1%股東提案及提名權乙事,
今擬如下:
1.股東常會時間: 99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
2.股東常會地點: 台北縣土城市中央路4段51號1樓會議室
3.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
4.受理期間: 99年4月13日至99年4月23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
請99年4月23日下午4時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
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
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
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5.受理處所: 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台北縣土城市中央路四段51號3樓 TEL: 02-2267-3079)
6.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告載明受理1%股東提案說明:
7.提案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並載明連絡方式及連絡人以便董事會回覆。
(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4)所提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8.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
(1)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2)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
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
他相關證明文件。
(3)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
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4)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 條第2 項或第3 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d.未檢附公司法第192 條之1 第4 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 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
提名股東。